本招标项目韶关小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7年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部门)为韶关小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 韶关小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韶关市
2.2项目类别:服务类
2.3项目估算:人民币1400.00万元
2.4项目概述:韶关小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7年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5 采购范围:韶关小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辖区域的劳务服务(服务区域含韶关市区、曲江区、南雄市、始兴县、新丰县、翁源县、仁化县、乳源县、乐昌市等),主要分为专业技术、技能类及辅助类劳务服务岗位,服务内容包括行政后勤服务、食材配送服务、西点烘焙服务、农业市场拓展服务、洗涤服务、车辆维修服务、洗车服务、工程项目辅助服务、酒店服务等及其他临时性服务。
2.6 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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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R最大中标数量 □最大中标比例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R最高费率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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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韶关小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7年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
1400 |
<1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注:
1、服务区域:韶关市区、曲江区、南雄市、始兴县、新丰县、翁源县、仁化县、乳源县、乐昌市等。
2、目前需求量合计约100人,实际人数及总价以生产经营需要的实际需求为准,具体类型、级别、限价详见附件1。
3、需求单位根据业务需要、节假日等会增加生产等临时工服务,人数按实际需求增加。
2.7 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服务类别及费用标准》
2.8报价方式及要求:
2.8.1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报价费率<100%,在最高报价限价(费率为100%)以下(不含本身)均为有效报价,但报价费率在97%以下(不含本身)的须在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报价为整数可省略小数点后两位。
2.8.2 报价要求:报价应含税费,包含人员服务费、残保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税金(6%)、福利费等劳务服务人员成本费用,以及合理利润、风险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如发生劳务服务人员工伤事故、劳资纠纷等情况与需求单位无关,需求单位不承担任何雇主责任,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部分服务人员因需求单位安排兼任其他服务工作,由需求单位核定费用后,另行支付给中标人;部分服务工作因需求单位要求而产生的差旅费、误餐费、培训费、加班费、业绩绩效等,双方协商后进行结算(参考需求单位财务报销制度及业绩考核制度)。
2.8.3项目估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需求单位在任何情况下无法预计也无法向中标人保证业务量及采购的金额,最终结算金额按实结算,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进行报价。
2.9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2.9.1结算方式:服务费按月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各类服务人员单价限价×实际服务人数×中标费率+其他费用。
2.9.2其中需求单位的分公司自行结算,中标人须开具对应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9.3付款方式:中标人应在每月10日前向需求单位提供等额完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中标人为开户名的账户及其他相关材料,需求单位自收到发票之日起三十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的劳务服务费用。需求单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劳务服务费,双方协商解决。因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导致需求单位迟延支付款项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需求单位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和其他责任
2.10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合同期满,按期终止合同。合同期未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10%,立即终止合同。
2.11 服务内容及要求:
2.11.1 中标人安排至需求单位管理区域的劳务服务人员,由中标人结合需求单位的要求自行管理,需求单位对中标人提供的劳务服务进行监督、考核。
2.11.2 中标人所派出的服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必须熟悉自己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严格遵守需求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制订合理的工作目标,遵循合理的工作规范,利用其自身的经验和技能,开拓创新,协助需求单位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规范推进。
2.11.3 提供符合需求单位需求和条件的人员;上一期劳务服务人员凡自愿留下的,中标人应该优先录用上一期劳务服务人员;为保障工作稳定性,劳务服务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时费和福利不应低于成交价90%,其中,应按不低于6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劳务服务人员福利,并出具承诺书。
2.11.4 中标人必须按要求与劳务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做好转接工作,并将劳动合同交给需求单位备案,必须购买当地(项目所在地)社保,并出具承诺书。
2.11.5 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中标人必须分别向需求单位、劳务服务人员签订为需求单位保密的协议,保守需求单位的工作秘密。中标人确保劳务服务人员保守需求单位所有与业务工作相关的秘密,严禁泄露给无关的第三人(包括中标人)。因中标人保密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需求单位有权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2.11.6中标人在服务实施过程中,需求单位有权实施监督检查,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劳务服务人员,如需更换的,则必须征求需求单位意见,经试用符合要求方可更换;需求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劳务服务人员服务工作进行调整和更换,中标人在收到需求单位书面通知10天内无条件更换。
2.11.7 中标人应配备专职劳务服务项目管理负责人,负责劳务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和协调需求单位与劳务服务人员之间的服务纠纷。中标人是劳务服务人员唯一的用人单位,独立承担与劳务服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工资薪酬、处理工伤事故及劳动争议等全部用人主体责任。需求单位不承担任何雇主责任。
2.11.8中标人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11.9中标人根据需求单位需求提供以下四种劳务服务工时制:(1)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法定节假日除外;(2)每周工作6日,每日工作4小时制,法定节假日除外;(3)综合计算工时制:以【月/季/半年/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在确定周期内综合计算工时超法定工时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4)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依法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2.11.10劳务服务人员服务质量及服务要求:(1)爱岗敬业、听从指挥,确保劳务服务保质保量完成。(2)接受需求单位有管理及监督。(3)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4)中标人应督促劳务服务人员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 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质保量完成需求单位交办的各项任务。(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6)认真完成需求单位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2.11.11劳务服务人员安全 中标人在本项目的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其派出人员的安全,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中标人对其派出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需求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11.12 其他要求:(1)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等行业规范,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需求单位的利益。(2)中标人对需求单位的服务响应:中标单位须开通7×24小时服务电话。中标人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24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影响需求单位的正常工作。(3)其他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的合同为准。
2.12 考核标准
2.12.1需求单位按季度对中标单位劳务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详见附件3),考核得分≥90分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80分为不合格,需限期提交整改方案并复审,复审不合格一次性扣减当季结算服务费的4%,考核款在当季结束的次月支付服务费中结算.
2.12.2考核表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调整权重或细化指标,确保考核的科学性与公平性。
2.12.3中标人派驻至需求单位的劳务服务人员须经需求单位审核确认后方能上岗,根据岗位要求应具有相应技能和经验的人员,对于劳务服务人员不按要求持证上岗的,需求单位有权对中标人按照人民币200元/人的标准给予处罚。
2.12.4中标人派驻至需求单位的劳务服务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业主投诉的,收到业主口头投诉,经需求单位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每次扣减100元-300元;收到业主书面投诉,经需求单位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每次扣减200元-500元;上述费用需求单位有权在当月的劳务服务费中扣减,如因投诉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对需求单位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中标人第二次被查处同类问题的需加倍处罚,依此类推。同一岗位累计投诉超过3次以上的,需求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服务人员;情节严重的,需求单位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由中标人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12.5 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拖欠劳务服务人员的劳务服务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需求单位有权终止本合同及追究由中标人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12.6中标人提供劳务服务人员前,应向需求单位提交劳务服务人员一年内有效的体检证明,禁止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参与劳务服务,中标人委派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参与劳务服务的,需求单位对中标人扣罚200元/人,并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拒更换人员的,需求单位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由中标人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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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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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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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必须按照网省电力行业要求,完成供应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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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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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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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在网省电力行业及大舜公司无处于限制(黑名单)供应商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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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截标前90天内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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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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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须是该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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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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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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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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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须具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4日17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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