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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购买居家养老援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10-2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购买居家养老援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622.310000万元(采购包1:1626.867000万元;采购包2:997.108200万元;采购包3:878.308200万元;采购包4:1120.0266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7.5元/工时,具体按实际服务数量结算。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购买居家养老援助服务项目,为常州经济开发区符合条件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康复护理、精神关爱等养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包号

实施范围

年度预算金额

(元/年)

总预算金额

(元/三年)

1

潞城、丁堰、戚墅堰街道

5422890

16268670

2

横林

3323694

9971082

3

遥观

2927694

8783082

4

横山桥

3733422

11200266

合计

15407700

46223100

本项目共分4个采购包,投标人可对本次采购的单个采购包或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投采购包并响应该采购包全部内容。每个投标人仅限中标2个采购包,按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的顺序依次各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若某一单位在两个采购包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采购包无中标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首年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采购人可以根据对服务机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解除合同。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合同签订后未通过试用期的,双方解除合同,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资格声明函

2.营业执照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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