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江精煤公司火铺矿至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运输项目(2026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招标人为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响水镇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2计划工期:2026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
2.3招标范围:包括盘江精煤公司火铺矿装运燃煤运输至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卸煤场地等工作内容。
详见《盘江精煤公司火铺矿至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运输项目(2026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技术规范书》。
注: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者类似业绩。
3.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查询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在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3.6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在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3.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其投标无效。
3.8已购买本次招标文件。
3.9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方)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在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依法必招项目删除此条)
3.10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0月30日9点00分至2025年11月05日17点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发售价格500元,售出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