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 1、2 号机组海水淡化取水泵设备采购
(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
司,业主单位(选填):/,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HDG
2.2 项目名称:
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 1、2 号机组海水淡化取水泵设备采购(二次)
2.3 项目概况:
2.1 厂址
厂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下属海阳市辛安镇卓格庄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20°58′00″,北纬 36°37′28″。厂址东北距辛安镇约 4.6km、距海阳市约
26km,北距烟台市约 104km,西北距行村镇约 7.9km、距莱阳市约 45km,西南距
青岛市约 77km。厂址东南侧 6km 为黄海海域。厂址东距海阳核电站约 39km。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2.2 设备名称:
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 1、2 号机组海水淡化取水泵设备,共计采购 4 台/
套泵(两台立式长轴泵和两台立式泵)以及配套附件、调试备件、运行备件、易损
件和相关服务等。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质保等级 QNC
2.5 交货地点:
DDP 项目现场
2.6 交货期:
辛安 1、2 号机组:2026-08-15;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制造和采购能力,
并满足下列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
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
应提供近 3 年(2022-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
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
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
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
的情形。
人员要求:
/
其他要求: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 3.1 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
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 1、2 号机组海水淡化取水泵设备采购(二次)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4.2 发售时间:2025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2025 年 11 月 04 日00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 1、2 号机组海水淡化取水泵设备采购
(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
司,业主单位(选填):/,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HDG
2.2 项目名称:
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 1、2 号机组海水淡化取水泵设备采购(二次)
2.3 项目概况:
2.1 厂址
厂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下属海阳市辛安镇卓格庄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20°58′00″,北纬 36°37′28″。厂址东北距辛安镇约 4.6km、距海阳市约
26km,北距烟台市约 104km,西北距行村镇约 7.9km、距莱阳市约 45km,西南距
青岛市约 77km。厂址东南侧 6km 为黄海海域。厂址东距海阳核电站约 39km。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2.2 设备名称:
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 1、2 号机组海水淡化取水泵设备,共计采购 4 台/
套泵(两台立式长轴泵和两台立式泵)以及配套附件、调试备件、运行备件、易损
件和相关服务等。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质保等级 QNC
2.5 交货地点:
DDP 项目现场
2.6 交货期:
辛安 1、2 号机组:2026-08-15;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制造和采购能力,
并满足下列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
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
应提供近 3 年(2022-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
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
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
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
的情形。
人员要求:
/
其他要求: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 3.1 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
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 1、2 号机组海水淡化取水泵设备采购(二次)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4.2 发售时间:2025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2025 年 11 月 04 日00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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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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