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编号:ZB-15(请登录)
2 项目名称:广东省科学院化工研究所科研综合楼配电系统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583327.24元(人民币)
5 最高限价(如有):583327.24元(人民币)
6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东省科学院化工研究所科研综合楼配电系统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工程内容:对已竣工的科研综合楼实施配电增容改造,具体内容包括:
1)新增低压配电柜:新增3台低压配电柜,用于构建专属的科研动力配电系统,与原有系统并列运行,为高功率科研设备提供独立、稳定、纯净的电力保障。
2)敷设专用电力电缆:敷设相应规格的电力电缆,构建从二层专变低压配电房至屋面空调总配电箱,从空调总配电箱至各空调主机的电缆,满足新增科研设备的接入需求。
(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83327.24元(含税),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为人民币6476.45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金额不作为竞争性费用,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须包含且不得更改此项费用金额,否则其报价无效。)
(5)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在履行中,若因采购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错漏等原因,导致任一清单子项的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原项目工程量的±5%时,对于超出部分的工作量,应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双方确认的单价进行按实结算。
(6)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施工工期为20日历天,即从正式开工之日算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工程预验收。(开工日期以有效的开工证明文件或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相关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3供应商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上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原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已统一换领为二级资质。供应商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其资质状态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首次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1)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2)项目负责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注: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磋商小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成交人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3.7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首次响应文件提供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3.8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首次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9供应商已登记并按要求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