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咸院区消防设备故障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服务期为9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院区消防设备故障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院区消防设备故障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证书,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外省进陕企业须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5)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提交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提供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明),提供被授权人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缴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至 2025年11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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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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