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采购包1:100.000000万元;采购包2: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2.605万元(采购包1项目最高限价为82.317万元;采购包2项目最高限价为50.288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3.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4.质保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采购包,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及条件选择一个或几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但中标只能中其中一个采购包,即可兼投但不可兼中。投标文件需根据各采购包具体要求分别制作。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2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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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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