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危害因素采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危害因素采样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00万元,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空气采样器、粉尘采样器、双路粉尘采样器、干式气体流量校准仪、矿用个体噪声剂量计等设备仪器,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危害因素采样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危害因素采样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8日08时00分到2025年11月04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