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欣诚燃料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芦村一号矿锅炉房辅助房间一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富县
一、招标条件
本延安欣诚燃料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芦村一号矿锅炉房辅助房间一层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810645万元,招标人为延安欣诚燃料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铲除原地面、内墙及天棚面层;浇筑构造柱、梁、板、混凝土楼梯、新铺防滑地砖、新增200m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隔墙、墙面抹灰及喷刷涂料、安装耐火纸面石膏板吊顶、更换门窗等配套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延安欣诚燃料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芦村一号矿锅炉房辅助房间一层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安欣诚燃料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芦村一号矿锅炉房辅助房间一层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施工的单位。
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提供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投标人不得①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②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企业行贿犯罪记录;⑤被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亲属、控股、管理等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其他要求: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8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0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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