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既有高速公路概况:本改扩建项目为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既有高速为同三国道主干线宁波市境高速公路大契至西坞段公路工程,工程起于鄞州区G15沈海高速与宁波绕城高速交叉处的姜山北枢纽;终点位于奉化西坞甬台温高速公路一期二期分界点,与西坞至麻岙岭段相接。路线经鄞州区姜山镇、奉化区西坞街道,现状高速设姜山北、鄞州南两处互通式立交。宁波姜山至西坞段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20km/h,路基标准宽度26m,2001年12月建成通车。据统计,2019年宁波段路段年平均日交通量已达到56937pcu/d,已降至四级服务水平,局部路段如姜山北至奉化互通段交通量已超7万辆,交通量已饱和。既有高速主要规模有主线桥梁大桥1364米/6座,中桥807米/14座,小桥134米/5座,涵洞42道,通道桥20座,互通立交2座(其中枢纽立交1座),主线下穿分离式6座。
改扩建项目概况:本项目起自鄞州区G15沈海高速与宁波绕城高速交叉处的姜山北枢纽,自北向南经鄞州区姜山镇东北侧,在姜山镇东南侧上跨鄞城大道,继续向南至奉化界、跨鄞奉江、大成东路、终于西坞街道西南侧,接同步改扩建的G15沈海高速公路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项目路线全长约14.089公里,其中沿既有高速两侧抬升高架长 13.255公里,改扩建段长0.834公里。
2.2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3招标范围: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服务。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完成止。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及《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①投标人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甲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②投标人须具备通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CMA)合格证书;
3.3投标人须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师(桥梁专业或隧道专业)资格证书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日前近3个月(即2025年7月、2025年8月、2025年9月)连续的社保参保证明打印件或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16时00分。(请登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00至2025年11月1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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