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清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年度新动力电池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资金,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清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年度新动力电池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2.2.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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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车型 |
数量(组) |
最高限价 (元) |
总价最高限价(元) |
招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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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动力电池 |
XMQ6802AGBEVL4 |
57 |
5837370 |
10138590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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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G6106BEV11 |
19 |
3277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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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K6809EVGK |
10 |
102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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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合同授予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按照中标价的3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再次招标的费用、主张权利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诉讼保全费用、保函费用、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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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是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合法获得车用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的渠道和能力,且其所提供的车用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的售后质保期必须获得电池制造企业的有效保证,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合法获得车用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的渠道和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网站的查询结果);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