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5年鹿亭乡白鹿大溪生态清洁型溪道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2506-330281-04-01-599691 |
| 招标人: | 名称:余姚市鹿亭乡人民政府 | …… | |
| 项目概况: | |||
| 招标条件: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 招标内容、范围: | 生态治理总长约 3.5千米 | ||
| 招标规模: | 生态治理总长 3.5 千米,流域治理面积 10.38 平方千米,改建护岸长 2240 米,新建拦砂堰 9 处、人行桥 1 座,游步道 629 米,仿木栏杆 2168 米,防浪墙 150 米等。 | 标段(包)划分: | A3302810380025567001001 |
| 标段(包)名称: | 2025年鹿亭乡白鹿大溪生态清洁型溪道治理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2810380025567001001 |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4,751,111.00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0-29至2025-11-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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