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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受兴安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2025年兴安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兴安镇、湘漓镇、白石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5年兴安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兴安镇、湘漓镇、白石乡) 招标编号:E450 工程建设地点:桂林市兴安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200亩。建设内容主要为:塘堰(坝)2座;小型泵站2座;现浇C20砼明渠140条,总长38531米,涵洞37处,放水口835个;渡槽1处,总长10米;新建挡土墙1处,总长16米;C25砼机耕路2条3米宽,总长434米,农桥1座;地力培肥2266亩;设置项目标识牌9个等。 工程总投资为:1226.687446万元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年12月 1日,完工日期为 2026 年5月29日,计划工期18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2025年兴安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兴安镇、湘漓镇、白石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详细内容见施工图集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详见2025年兴安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兴安镇、湘漓镇、白石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业绩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5-11-19 10:00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9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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