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和济南路(孟子大道~鸿广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4.03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和济南路(孟子大道~鸿广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道路全长约99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拆除现状破损路面,新建沥青路面及水稳基层;2、更换及补齐道路两侧路缘石;3、增设植草砖停车位(长约250米);4、修补和济南路与鸿广路路口东侧缺失人行道(约70米);5、沿道路东侧安装单臂11米高路灯30盏。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5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
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
3.5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 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10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9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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