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化学药品及食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6.000000万元(采购包1:75.000000万元;采购包2:4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标段一:人民币75万元 ;标段二:人民币41万元
采购需求:
|
标段 |
采购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一 |
超高压液相色谱仪 |
1台 |
人民币75万元 |
具体内容包括:运输、交货、技术资料、人员培训、验收、结算、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
|
二 |
全自动配标仪 |
1台 |
人民币23万元 |
|
|
ICPMS自动进样器 (核心产品) |
1台 |
人民币18万元 |
注: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对本次采购的单个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投标段并响应该标段全部内容,每个投标人可中标单个标段或全部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超高压液相色谱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全自动配标仪及ICPMS自动进样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