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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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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备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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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控系统设备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技术规范书中设备供货范围相关内容。
二、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多次通过数智化平台进行竞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竞价倒计时结束20分钟内,如有供应商进行报价则进入超时竞价,竞价截止时间延长20分钟。竞价最小幅度为15000元(即供应商在每次进行竞价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目前最低价-竞价最小幅度),供应商在每次竞价时均需上传最新版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才算有效竞价。注:首次上传报价文件时需提交简要资质业绩文件+技术规范书响应文件
2、限时报价结束后,符合条件且有效报价的潜在供应商不少于(含等于)一人时,则可按照竞价采购文件中的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在竞价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本次竞价活动终止。进入报价环节且报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承诺按竞价文件响应。
3、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前(北京时间)
三、采购要求
1、竞价供应商报价须为到货指定地点的综合价。并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综合单价里包含但不限于价格包括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备、监控系统设备材料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含保险费)、过江过路过桥费、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场安装调试验收、试验、并具备移交条件、保修及售后服务费等由卖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均已包含在报价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5年11月20日前全部交货完毕;具体以项目需求计划为准。
3、交货地点:国能米东区60万千瓦光伏项目汇集站项目施工现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南京龙源100MW光伏项目部往北20公里左右)。
4、质量标准或要求:必须满足国标及约定、使用的要求,满足招标方提供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5、质保期:系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进入质量保证期,时间为2年。
6、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不响应则为实质性偏差):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货能力(关键设备需具备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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