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庆中山大道次高压管道工程(独秀大道-3#高中压站),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庆中山大道次高压管道工程(独秀大道-3#高中压站)
2.2 建设地点:中山大道(独秀大道-潜江路)
2.3工程概况:工程起点为中山大道与独秀大道交叉口西侧,沿中山大道南侧铺设,至白泽湖二号桥处过路至中山大道北侧。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为1.6MPa,管径为DN500,N300。总安装长度约1.7km,,其中定向穿越白泽湖段约0.5km(共两段),阴极保护6组。主要建设内容为:管道安装、定向穿越工程、牺牲阳极方式的阴极保护等,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和说明。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和说明
2.5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6 招标类别:工程施工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合同估算价:约181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含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维修)许可证》(含压力管道GB1)
3.1.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撤出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方基本账户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联合体中标后,任一方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的,均视为联合体放弃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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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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