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安全改造项目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安徽局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安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1.4 招标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1.5 项目业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1.6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安全改造项目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G(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GN2(请登录)
2.5 建设地点:(请登录)
2.6 建设规模:对安徽局机关、执法一处、执法二处监察执法业务用房的消防、配电、给排水系统、塌陷地面及破损墙面等进行安全改造,改造建筑面积24816.11平方米。其中,局机关15877平方米、驻地执法一处(淮南)基地4309.11平方米、驻地执法二处(淮北)基地4630平方米。
2.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180日历天。
2.8合同估算额:16万元
2.9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时间、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
2.10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安徽局机关、执法一处、执法二处监察执法业务用房的消防、配电、给排水系统、塌陷地面及破损墙面等进行安全改造监理,改造建筑面积24816.11㎡。其中,局机关15877㎡、淮南执法一处基地4309.11㎡、淮北执法二处基地4630㎡。完成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需要完成的监理相关文件;参与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需要监理参与的验收活动;参与物资询价,协助业主确定物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作范围及要求。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1个的公共建筑监理服务业绩。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至少担任过一个公共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3.7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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