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邮区中心机要车载安防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邮区中心机要车载安防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YCZ。
2.3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机要车载安防升级改造设备,主要包括4T监控SSD硬盘15块,2T机械硬盘23块、交换机29个、牵引头连接车厢特制线11条、逆变器29个、延时断电模块19个、稳压器19套,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4预算金额:8.78万元。
2.5供货地点:宁夏银川综合保税区银飞路西侧。
2.6安装调试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6公告期限:3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3.3供应商须为具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出具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产品唯一项目授权函;
3.4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与车载硬盘录像机完全兼容,须提供生产商开具的对接承诺函。
3.5投标人须具备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3.6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7供应商在采购人上一年度的组织供应商后评估中被评为D级以上的,未参与后评估的供应商不适用;
3.8供应商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承诺函);
3.9供应商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3.11供应商间无投资参股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12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保证对招标人提供的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招标人的客户信息,并对查询到的数据信息(含查询量相关数据)做保密处理;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25年10月29日10时至2025年11月1……上传。
5.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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