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太原公交集团公司车载灭火装置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5年太原公交集团公司车载灭火装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太原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太原公交集团公司车载灭火装置采购项目一标段
2.2招标编号:SXH……
2.3采购内容:对2020年购买的182台公交车灭火装置到期进行更换,具体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合同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货,30个工作日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出厂日期到供货日期不得超过30天;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第一标段:车型:比亚迪10米、车台数:137台;车型:比亚迪8.5米、车台数:25台;车型:比亚迪11米、车台数:20台;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合法经营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灭火装置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注:(1)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不同品牌只允许唯一品牌参与本次投标(2)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为所投产品购买的第三方产品质量责任险,所投产品须投保保险,保险赔偿:每起赔偿不低于50万元,且每年最高赔偿不低于200万;(质保期内须每年提供);
3.8所投产品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认证;
3.9具有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加盖公章);
3.10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认证证书、ISO45001、ISO14001;
3.11生产企业须具有IATF16949(关于车辆固定灭火系统的设计和生产或涉及公交车辆灭火装置的);
3.1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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