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建海事局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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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简要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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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海事局物业服务项目 |
1 |
项 |
物业管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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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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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至 2025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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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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