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燃气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汽水取样在线分析装置采购 2025-10-28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燃气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汽水取样在线分析装置采购 |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汽水取样在线分析装置1套,具体内容详见下表,技术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 |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响应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制造商或其在本采购项目上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贸易商。响应人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贸易商参加投标。 3.2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相关承诺文件。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3响应人有投标工作要求的供货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供货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响应人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因质量问题被政府环保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通报。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 信用要求:①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查询之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1月1日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上三个均要求投标人提供截图,以评委开标当时查询为准); ②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竞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5响应人需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准入资格,在云梦泽智慧平台拥有A43130103在线分析仪器相应品种准入资格,状态和相关产品状态均为正常,未被“冻结”、“中止”、“终止”、“暂停交易权限”。汽水取样在线分析装置产品的制造商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响应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资管理部取消、终止或中止准入资格的响应无效。 3.6业绩要求:响应人所提供的汽水取样在线分析装置,在近5年(2020年10月-投标截止日)具备石油炼化装置或类似工况环境供货业绩至少1份,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技术文件、发票复印件。 3.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竞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8日20时至2025年10月31日24时内购买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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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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