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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水厂扩建工程(水泵)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28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新河水厂扩建工程(水泵)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集团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河水厂扩建工程(水泵)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河水厂扩建工程(水泵)采购及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河水厂扩建工程(水泵)采购及相关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商或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需提供生产商或制造商提供的授权书原件。(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 年10月28日08时30 分到 2025年10月31日16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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