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 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受浙江寰龙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龙游县跨乡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25年龙游县第一批、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项目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估进行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ZJLYC(请登录)
2.项目名称:龙游县跨乡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25年龙游县第一批、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项目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估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60000元
5.最高限价:1560000元
6.数量(批):1
7.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8.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安全评价工作全面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 号)第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要求投标人同时须具有下列三项资质: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必须包含"公路"专业)。
5.落实国企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电子评标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方式。
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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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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