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25年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6-420528-04-01-60996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阳堰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5年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2.项目概况:2025年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地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南部大堰乡,项目区范围覆盖全乡镇共6行政村,分别为大堰村、赵家堰村、九柳坪村、邓家冲村、钟家湾村、石磙淌村。项目区四至:东、东南与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接壤,南、西南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相邻,西、西北与都镇湾镇相连,北与龙舟坪镇毗连,东北与磨市镇接壤。项目整治内容主要包含3大板块,分别是农用地整治、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农村产业发展统筹,一共划分为26个子项目实施。各自主要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1)农用地整治:大堰乡大堰村、九柳坪村低效农用地整治项目、大堰乡邓家冲村低效农用地整治项目、大堰乡石磙淌村、赵家堰村低效农用地整治项目、大堰乡钟家湾村低效农用地整治项目、大堰乡大堰村等六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2)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大堰村、邓家冲村、钟家湾村居民聚居地项目、公共照明设施、大湖淌至柳垭口产业路提档升级项目、青坡垴至大栗线产业路提档升级项目、长阳人遗址环线道路提档升级项目、王家垴至叶家湾产业路提档升级项目、邓家冲村、钟家湾村配套产业路项目、阴岩至秋木元产业路提档升级项目、接下溪至黄家炳产业路提档升级项目、九柳坪村产业路提档升级项目、磨大线提档升级 6.7 公里项目、大堰村、赵家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马家坪集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钟家湾村旅游基础配套项目、乡村历史文化和乡村风貌保护、林地改造工程。
(3)农村产业发展统筹:生态精品茶园、茶叶加工中心、农产品加工中心、仓储物流中心。
3.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融资。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察、规划设计(含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 勘察部分:根据招标人下达的勘察要求,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符合规范等要求的勘察纲要及方案,进行钻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分析、评估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提供工程勘察报告等正式成果文件。
(2)规划设计: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和预算,工程准备期间、建设期间、验收期间的技术服务工作,以及配合协助相关专项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文件。
(3) 采购: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4) 施工: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5.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47566.9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45576.31万元,勘察费:856.45万元,规划设计费:1134.18万元)。
6.履约期限:3年(1095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勘察、施工图设计并编制预算报告,报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施工图预算评审。
7.质量目标:
(1) 勘察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 规划设计质量目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3) 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4) 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目标:
建筑工程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合格标准,水利工程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 工程勘察资质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勘察方):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 (勘察) ) 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2) 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意方)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 工程施工资质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 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2) 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3)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方(联合体任意方)担任。
5.项目规划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规划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6.施工人员要求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任意方) :
(1) 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 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3人、安全员不少于3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 (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质量员、施工员须具备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7.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本项目上述所有人员应上传(2025年09月-2025 年1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授权码(或校验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证明材料无授权码 (或校验码)则需加盖人社部门章)。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的施工方) 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其中,省外企业需在“省一体化平台” 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能证明本企业为“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材料;省内企业则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材料。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 3 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主办、统筹工作。本项目的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 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 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电子证书 (需清晰可见) ,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问题,以行政主管相关规定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9日9时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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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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