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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武鸣区2025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道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2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武鸣区2025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道路项目),由中共南宁市武鸣区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纪要第二届第204次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宁市武鸣区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南宁市武鸣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A标段:武鸣区城厢镇平等村、九里村,双桥镇苏宫村;B标段:武鸣区宁武镇唐村村,锣圩镇岜勋村;C标段:武鸣区府城镇德灵村、寺圩村。

2.2 建设规模:

A标段:(1)城厢镇平等村布念屯至虎头沃柑基地产业道路硬化,建设道路长度1.02km;(2)城厢镇九里村望鹿屯经天虹爆竹仓库至河夫屯村道产业道路硬化,建设道路长度1.01km;(3)双桥镇苏宫村弄棵榕至白山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建设道路长度1.23km。

B标段:(1)宁武镇唐村村唐村屯李柏现地至冷库沃柑基地产业道路硬化项目,建设道路长度1.12km;(2)锣圩镇岜勋村河丈至雷贡沃柑基地产业路硬化项目,建设道路长度2.041km。

C标段:(1)府城镇德灵村那沙至双泉甘蔗、沃柑基地产业道路建设,建设道路长度1.832km;(2)府城镇寺圩村那银至那松甘蔗、水稻基地产业路硬化项目,建设道路长度1.68km。

2.3 招标范围:南宁市武鸣区2025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道路项目)路基、路面、路肩、涵洞等施工,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标段划分如下:本项目施工分为 3个标段,见下表:

标段

标段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A标段

(1)城厢镇平等村布念屯至虎头沃柑基地产业道路硬化;(2)城厢镇九里村望鹿屯经天虹爆竹仓库至河夫屯村道产业道路硬化;(3)双桥镇苏宫村弄棵榕至白山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155.1742

B标段

(1)宁武镇唐村村唐村屯李柏现地至冷库沃柑基地产业道路硬化项目;(2)锣圩镇岜勋村河丈至雷贡沃柑基地产业路硬化项目。

135.5663

C标段

(1)府城镇德灵村那沙至双泉甘蔗、沃柑基地产业道路建设;(2)府城镇寺圩村那银至那松甘蔗、水稻基地产业路硬化项目。

158.3928

注: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如果多投多中的,投标人必须要有相应的不同项目管理人员。中标顺序按:A标段→B标段→C标段。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持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公路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备路桥类专业工程师(含工程师) 以上技术职称(“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道路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与桥梁、隧道工程等专业均可) ,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3.3 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20年10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公路工程包括公路新建、公路改扩建、公路养护工程等;完成过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属 AA级、A级、B级和 C级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投标。

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原则为:按照①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2024年度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②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广西公路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公示》;③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4年第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第十九条、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交运规〔2022〕1号)第十九条:初次进入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和主要人员,应向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报送《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以南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审核并报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审定的信用等级为准。

按照南交运规[2022]1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向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申请办理信用等级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信用等级登记手续通过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申请,详询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432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5840414。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含广西)或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标人不接受在(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评标阶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9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8日 00:00 时至2025年11月17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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