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2025-11-04 17:00:00
皖能英格玛电厂汽车充电桩及电动三轮车智能充电站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信息时间: 2025-10-28皖能英格玛电厂汽车充电桩及电动三轮车智能充电站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皖能英格玛电厂汽车充电桩及电动三轮车智能充电站项目(编号WNXB20251020023)。 1.2项目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皖能英格玛电厂 1.3项目概述与采购范围:报价人负责皖能英格玛电厂生活区车棚5台交流充电桩,以及车棚、化学楼、检修楼三处电动三轮车智能充电站工程的全部实施工作。包括安装施工、设备采购、调试,以及提供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所有交流充电设备相关辅材的采购;同时负责竣工资料编制与归档、竣工验收、使用培训与整体移交、质保维护及竣工决算等全流程工作。 1.4工期要求:工期为40个自然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2资质要求:(1)报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以下任一有效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3)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报价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全部冻结事项。(提供承诺书)(5)列入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库“黑名单”的报价人,不得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2.3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至日须有1项同类或类似充电桩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的关键页通常包括合同首页、目录页、正文主要条款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如果合同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须另附其他证明材料【如用户验收证明、评审通过文件、技术协议书、业主盖章、网站截图等】作为佐证,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8日21时22分至2025年11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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