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姚江水厂智慧化展厅(EPC)项目(重发)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姚江水厂智慧化展厅以“分质供水 水尽其用”为主题,结合宁波本地水资源特点、分质供水实践及节水成效,通过多维度展示与互动体验,提升公众对水资源循环利用的认知。基地功能定位为集科普教育、技术展示、互动体验、政策宣传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平台,核心理念包括科学节水、系统思维和全民参与。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展厅设计服务、智能化设备采购、平面广告、视觉传达、基础装饰施工、沙盘制作及调试、人工及垃圾清运等以及缺陷责任、保修责任。
2.3本次招标控制价:870000元【包含创意设计费、建安工程费】,其中: 1)创意设计费(含设计相关服务)招标控制价为60000元;2)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810000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策划工期30日历天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5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6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以下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9日9:00 至2025年11月04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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