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市场部洛阳销售点装修工程;
1.2采购人: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
1.4采购项目及内容:市场部洛阳销售点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市场部洛阳销售点装修工程;
2.2 计划工期:45日历日;
2.3 建设地点: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洛阳销售点,详细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中泰华庭13号楼2单元703室;
2.4 建设内容:询比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所示全部内容,包含施工、项目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相关工作等;
2.5 质量要求:符合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工程量清单上载明的参数及工艺要求;
2.6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安全验收规范与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团体组织提供对应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采购。其他资质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3.1.2 供应商须提供的主要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来报名,则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所有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3.1.3提供《供应商良好商业信誉承诺书》(参见响应文件模板)、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公司及现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供应商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存在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的情况。
3.1.4提供企业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供应商如为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的需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 1 年或 1 个财务年度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资报告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资产负债表;非盈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出具银行机构开具的资信证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 18 时前(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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