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因常德分公司渠道门店横幅、海报等零星宣传布置需要,需启动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渠道网点横幅、海报等零星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服务采购。所有渠道门店横幅、海报等零星宣传物料均需包含制作及安装,安装区域涵盖武陵区、德山、柳叶湖区域,采购预算预估为9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技术规范书。
2.项目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服务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德山、柳叶湖区域。
4.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划分3个份额,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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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区域 |
综合排名 |
份额占比 |
份额不含税预估金额(万元) |
成交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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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常德市武陵区 |
第一名 |
份额1:45% |
41.85 |
1 |
|
第二名 |
份额2:30% |
27.9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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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份额2:25% |
23.2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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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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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3个,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的成交候选人为第1份额成交人,综合得分排名第2名的成交候选人为第2份额成交人,综合得分排名第3名的成交候选人为第3份额成交人。
6.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单价整体折扣100%(不含税单价清单详见技术规范书),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3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00秒至下午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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