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电务段信号设备配件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呼和浩特电务段信号设备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呼和浩特电务段信号设备配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报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应提供 2022年至 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一份即可)。
4、报价产品须提供具有通过CMS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TB/T 1917-2023 铁路信号灯泡技术条件”要求的信号灯泡全项目检测报告。
5、报价人应具备近2年与采购项目合同履行相适应的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或发票。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7、售后服务要求:(1)故障响应:发生故障时,报价人在收到使用单位通知后30分钟内答复处理意见,如果故障不能处理,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维护服务,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并将分析结果以书面公文传真给使用单位;(2)报价人负责向使用单位提供免费技术培训,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技术指导。
包件2: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报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应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产品整套设备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报价产品须具有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报价产品须具有近三年在国有铁路严寒地区正线使用的运行记录或报告(附发票或合同复印件),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货到验收合格后办理付款手续,实行“三包”。
2.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所有产品实行三包,因商品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对商品进行修复或更换,造成影响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9日 08:00至2025年11月3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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