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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王集镇光明社区厂房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日期:2025-10-2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睢宁县王集镇光明社区厂房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78769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47876.95元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即提供: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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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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