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用工程配套光伏发电项目安装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业主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5%,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平桥镇、石塘镇。
2.2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
2.3招标范围
(1)本项目分为两块区域建设:①位于淮安区平桥镇,利用输盐通廊、盐库一、220kV变电站及配电中心、机修及备件车间等建筑屋面和制盐车棚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选用光伏组件650Wp/片,共20606片,同时配备逆变器100kW12台、250kW12台、300kW20台、2500kVA升压变3台、2000kVA升压变1台、高低压开关柜、通信、监控及项目相关配套设施,装机交流侧容量10200kW,直流侧容量13393.9kWp,另新建光伏车棚及20个7kW充电桩。②位于淮安区石塘镇,利用净化楼一、净化楼二屋面和净化车棚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选用光伏组件650Wp/片,共881片,配备逆变器100kW5台、并网柜、通信、监控及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预计装机交流侧容量500kW,直流侧容量572.65kWp,另新建光伏车棚及5个7kW充电桩。以上两块区域建设的光伏电站数据信息由投标人接入招标人电力能源管控平台。
(2)并网模式。本项目光伏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模式运行,运营期为25年。本项目中11845.6kWp,将系统分成2个并网发电单元,1号并网点采用2×2500kVA的升压变作为升压变压器,2号并网点采用1×2500kVA、1×2000kVA的升压变作为升压变压器,经升压变升压至10kV后,以2回10kV新建线路接入厂区10kV电网。其余2120.95kWp通过逆变器接入0.4kV侧。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批准的接入系统意见为准。
(3)编制本项目两个建设区域的接入电力系统设计方案,位于平桥镇的建设区域用电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为220kV,位于石塘镇的建设区域用电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为10kV。组织相关方案评审、图纸评审等事宜。
(4)投标人须完成本项目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制作、安装、试验、调试、投产移交、并网运行和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屋面和车棚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光伏场区、并网线路、接入厂区用电新增电气设备、通信、监控及配套设施的采购、施工);土建工程(设备基础、光伏组件基础、光伏车棚及其桩基、屋顶加固(如有)、场地平整);消防系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设备购置、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检验测试(含保护定值设置和校验、电能质量检测报告等)、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工程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编制接入电力系统设计方案、项目相关评审、光伏电站数据信息接入招标人电力能源管控平台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中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连续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将被否决:①有否定意见、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②资产负债率高于80%(含);③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数。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4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工。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附发票清单明细表,一个合同列一个发票清单明细表,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所需材料缺一不予认可。投标人所提交的合同中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金额、项目内容,合同签署页。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文件无法认定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1.4信誉要求:(请登录)
3.1.5项目经理资格:
(1)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①提供项目经理的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②提供项目经理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复印件;③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④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2024年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前述材料缺一不予认可)。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个14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附发票清单明细表,一个合同列一个发票清单明细表,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所需材料缺一不予认可。投标人所提交的合同中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项目内容,项目经理姓名。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文件无法认定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合同中载明的项目经理,须与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经理保持一致,二者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无效业绩。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发票均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传(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是指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参与投标的同时没有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
(3)投标人从注册成立后至参加本投标之日止,在企业销售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行贿行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下载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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