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98%浓硫酸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98%浓硫酸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乙炔厂、PVC厂、氯碱厂及动力厂生产过程中需用98%浓硫酸,用于除杂、干燥、除水、调节循环水PH及总碱度,现需采购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所用98%浓硫酸。
2.2采购内容:乙炔厂、氯碱厂、PVC 厂及动力厂生产需求,需采购98%浓硫酸3659吨,其中乙炔厂1520吨、 动力厂200吨、 PVC 厂550吨、氯碱厂1389吨 。
2.3 供货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需方订单通知进行供货,供方自接到需方每份订单或通知单之日起正常需要时在两天之内,紧急需要时在24小时内必须送达到货地点。
2.4 交货地点:西宁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
2.5 最高投标限价:229.79万元(单价628元/吨,含13%增值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需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且至少要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98%浓硫酸供应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技术协议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六章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承诺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9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3日16时30分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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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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