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2400元
最高限价:212400元
采购需求:上饶市人民医院城北院区气动物流传输系统年度维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⑧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后相关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10 月 29 日至2025年 11 月 04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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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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