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分行更新大楼空调主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0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采购一家供应商更新景德镇市分行大楼空调主机,内容包括16台主机、内机主板、旧机拆除、新机安装、内机改装、吊装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多联机空调工期要求如下:
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完成空调施工方案,并开始水平管线隐蔽工程施工,1个月内完成水平管线隐蔽工程施工。
2)合同签订后60天内多联机空调安装工程整体完工。
中选人数量:1家。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 若为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磋商,则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若为制造商参与本项目磋商,则应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1.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5日(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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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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