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合同终止)(1)自框架合同签订日期起【24】个月;(2)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
1.2(1)采购内容:为满足生产工作需要,拟采购南京电信2025年-2027年房屋维修服务。
(2)工期要求:符合招标人单项工程开工单要求。
(3)免费保修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其中,修缮工程保修期为自修缮工程竣工之日起不低于2年)。
(4)缺陷责任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技术标准要求:在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基础上,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及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新标准、规范执行。
(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及时响应并满足符合招标人制定的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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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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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京电信2025-2027年房屋零星维修集中采购项目 |
- |
-- |
南京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份采购文件为南京电信2025-2027年房屋零星维修集中采购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请登录)
1.2.1南京电信2025-2027年房屋零星维修集中采购项目中标人数量:6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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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
中标份额 |
实施地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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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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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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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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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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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名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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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名 |
9% |
1.2.1南京电信2025-2027年房屋零星维修集中采购项目中标人数量如下: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7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上的投标人最新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含税200万元人民币。
备注:①合同具体要求如下: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扫描件,框架合同和订单必须对应,时间、金额以订单下达为准。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②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发票),所提供的发票扫描件应同时提供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发票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方法。
2.1.6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两个资质其中之一: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
2.1.7投标人人员要求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有在建项目。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持有如下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人员不少于4名:
①具备高处作业人员至少1名:每名人员均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
②具备电工作业人员至少2名:每名人员均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电工。
③具备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至少1名:每名人员均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焊工。
备注:拟配备的所有人员之间不得兼任。提供人员清单、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若一人持有多证,按一证计算)。
2.1.8投标人须承诺:“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人人员要求”中拟配备的人员在中标后均服务于本项目,且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常驻本项目;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若中标,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从业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购买个人意外伤害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保障周期涵盖整个合同执行期。提供承诺书。
2.1.9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0)投标人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21)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2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3 投标人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并提供《关于严格遵守“十个不准”相关要求的承诺书》。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9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0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