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4年度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第二次结余资金增做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2024年度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第二次结余资金增做招标公告
2024年度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第二次结余资金增做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2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度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第二次结余资金增做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3.54525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35452.51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2024年度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第二次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地点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1个行政村,主要包含水利设施、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4.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谈判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66135519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