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井筒处理服务项目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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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井筒处理服务项目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960.00万元(含税税率9%);招标人为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鉴于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完井测试井筒处理需求量较大,下步将有大量页岩气井、川西致密气井和海相施工井进行完井投产施工,且部分老井也需要进行措施增效。根据西南油气分公司未来一年的开发部署要求,需采用连续油管进行射孔、钻磨桥塞、配合气举及处理压裂施工过程中的异常复杂情况等作业;同时,因页岩气井、川西致密气井及海相施工井井筒工况复杂、单井施工周期长(最长单井周期近一个月),多点施工的影响,公司连续油管设备资源被极大的占用,现有7套连续油管作业设备无法满足施工需求,需要对部分井筒处理服务项目进行分包。
2.2 标的物:井筒处理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是压裂前的连续油管通井、连续油管首段射孔作业、压裂施工中异常复杂情况处置、压后测试过程中的连续油管钻塞通井和老井复产相关增效措施等全部工作,包含工具设备和服务人员、耗材、设备维护费用。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2.4 服务地点: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所属施工作业区域。
三、资格要求
2025年井筒处理服务项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或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等,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证明。
2.投标人不存在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年内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公司、西南石油工程公司供应商、承(分)包商黑名单,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有关规定,且无公司领导干部参与该企业的投资经营活动,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生成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对当前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查询导出的全套报告)。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6.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19001或等同)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1或等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045001或等同)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结果截屏。
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2024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9.投标人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0.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未经允许禁止分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1.近三年内,提供至少3个(一个合同为一个业绩)类似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未经允许禁止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7:00:00至2025年11月03日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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