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完建期调度运行方案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竞争性磋商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完建期调度运行方案,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完建期调度运行方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完建期调度运行方案)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有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营业执照内须包含设计或技术咨询相关的业务。)。
(2)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或同等技术职称。
(4) 供应商提供“守法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后须附“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拒绝参与此次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后将各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有重大违法记录、行贿犯罪记录、重大经济刑事案件记录,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无违法犯罪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磋商,须提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及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则提供相关退休返聘合同。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8)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8日 08时00分到2025年11月03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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