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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乡公交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项目三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0-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兰州城乡公交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项目三标段(二次)。

2.磋商内容:兰州城乡公交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需对红古区车辆126辆选定一家维修保养企业,对我司红古区运营的纯电动营运车辆、燃油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进行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不含车辆配件)、按维修项目单价报价来计算(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车辆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若该期间未产生上述税款,则须提供所有月份纳税申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磋商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

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发布公告日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投标人必须对此进行书面承诺或书面声明。凡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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