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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固化工分公司2#罐区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

2.项目名称:兰州中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固化工分公司2#罐区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3.预算金额:项目工程费用暂估为24420.01万元(含增值税),以最终批复后的概算为准。

4.采购需求: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2#罐区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基础设计概算》(另册)完成2#罐区的全部工程的详细设计,完成由投标人负责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全部工程施工,以及数字化交付、中间交接、完成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编制及归档等相关技术服务,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等。

合同金额中包含概算中Ⅰ类工程费用(除地基承载检验费、无损检测费外),Ⅱ类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施工图设计费、非标设计费、竣工图编制费、数字化交付费用、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标定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建设单位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费,以及按发包人要求投标人承担的其他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费用(概算金额以中陆公司批复的最终概算为准,具体内容以合同实际签订的条款为准)。

5.计划开、完工日期:

1)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根据现场实际,以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

2)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8月30日,根据实际开工日期调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设计单位投标的资质要求

1.1.1投标单位须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许可项目工业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GC1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1.1.2具有许可项目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1.2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资质要求

1.2.1投标单位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2.2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

1.2.3具有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GC1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1.2.4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联合体投标

1.3.1设计单位牵头应符合上述1.1的要求,同时其联合体成员应符合上述1.2的要求。

1.3.2由于本项目为老旧罐区改造与新建罐区的结合,涉及到与现役装置的衔接,项目性质特殊,对设计进度及质量要求高,需要设计单位严格把控,故不接受建筑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参与本次投标。

2.业绩要求:

2.1 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00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2.2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项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人员要求:

3.1项目经理要求

3.1.1 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

3.1.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3.1.1.2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1.1.3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1.1.4 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至少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1.1.5提供简历及能体现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3.1.2设计单位投标的

3.1.2.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3.1.2.2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1.2.3 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至少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1.2.4提供简历及能体现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3.2施工负责人要求

3.2.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2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2.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提供简历及能体现施工负责人或施工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3.2.5设计单位投标的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符合本项要求。

3.3设计负责人要求

3.3.1具有公用工程类国家级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本企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3.3.2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至少在1个石油化工工程中担任过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设计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3.3.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4提供简历及能体现设计负责人或设计经理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3.3.5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本项要求。

3.4其他关键岗位负责人要求

质量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注册在本企业;安全负责人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本企业。

4.其他要求:

4.1 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环境事件;投标人2019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3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

6.财务要求:

6.1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应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联合体要求:

7.1允许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3,应满足要求如下:

7.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7.4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6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7.7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主体工程、设计业务等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8日14:00至2025年11月2日14: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整,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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