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风水电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5Q3-075,招标人为重庆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轨道交通风水电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5Q3-075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本项目系重庆轨道交通风水电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5Q3-075
2.1.2 项目规模:采购风水电专业物资1批。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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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暂定) |
交货期 (日历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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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轨道交通风水电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5Q3-075 |
1批 |
90日历天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重庆轨道交通风水电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5Q3-075产品的: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现场整体组装(如有)]、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安全保证、配合并指导安装、调试(如有),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如有)以及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风水电专业物资,具体招标物资规格型号、数量详见第五章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3 交货地点:重庆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分批次交货,接到招标人按批次计划交货书面通知后,90日历天完成供货。
2.5 供货期: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24个月内,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提供的《订货清单》时间为准。
2.6 质量保证期:蓄电池为60个月,其他物资(除蓄电池外)为12个月。(时间从招标人录入《入库单》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
3.1.2以下业绩要求满足任意一项均可:
以下①、②项业绩要求满足任意一项均可:
①投标人须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有1个与国铁或地铁或单轨或市域铁路合作的风水电专业配件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包含该合同执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须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有1个与国铁或地铁或单轨或市域铁路合作的站后系统集成(或站后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包含该合同执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1.4.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0 月28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2 月31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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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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