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规模:本项目包括张峰水库水源工程一级泵站设备更新改造, 张峰水库水源工程二级泵站设备更新改造,县城小区二次供水设备更新改造,沁水县县城第三水厂提升改造等工程。
2、设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3、服务地点:沁水县郑庄镇、龙港镇。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标准。
5、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沁水县城供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设备更新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沁水县城供水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设备更新设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职称或国家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 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8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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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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