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之康一路(康山大道至中德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之康一路(康山大道至中德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经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508-330523-04-01-438894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100%,项目业主为安吉智城教科文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上海瑞桥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安吉智城教科文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之康一路(康山大道至中德路)改造提升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之康一路(康山大道至中德路)改造提升工程,投资估算约140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拟对孝源街道孝源区块区间道路康一路(康山大道至中德路)实施道路改造工程,路线全长约 2500m,车行道宽度 14m,部分道路基层及面层挖除后新建,部分道路铣刨面层 4cm 沥青后重新加铺 4cm 沥青,同步相应配套绿化、交安、亮化等相关配套工程项目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安吉县康一路
2.2招标范围:市政工程、管网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的人数1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14?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若投标人因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拒绝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4.1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内容。
5.招投标方式
5.1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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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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