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华南区域土壤样品制备与流转中心搬迁
2.项目编号:M44
3.项目内容及需求:拟通过电子比选选定1家成交供应商,负责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华南区域土壤样品制备与流转中心搬迁,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4.采购品目:服务
5.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160000.00元(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自然日止。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比选报价的各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5)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具体以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三、电子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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