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5.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没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扣除10%之后的优惠政策参与评标。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