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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食堂主副食及烹饪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28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食堂主副食及烹饪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得转包、分包,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9其它资格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2.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11月04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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