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2.2项目编号:25-GC-0715
2.3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一体化泵站一座,规模8000m³/d,扬程47米,建设管道泵一组,规模1170m³/d,扬程30米;铺设管道DN100-DN600共34.7公里;关停机井30眼,封存现状水井29眼,改造现状水井为监测井1眼;置换水量207.65万立方米/年,可完成采水量202万立方米的年度目标,可完成关停机井30眼的目标。
2.4招标范围: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2.6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人收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结算完成及EPC工程保修期结束止。包括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及EPC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及定标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管道DN600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若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3.6.1水利投标企业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上述查询事项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6.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及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上述查询事项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需出具2022年1月1日以来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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