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宝航线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12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湖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金湖县石港船闸文物点迁移保护及附属物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湖县石港船闸。
2.1.2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石港船闸文物点迁移保护及附属物拆除工作。
2.1.3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石港船闸文物点迁移保护及附属物拆除工作,其中包括控制室保护性迁移,平移到指定地点存放以及看护。(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1.4合同估算价:480万元。
2.1.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2质量标准:合格。
2.3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付合同价的70%;项目行政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的97%;尾款3%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工程款支付形式建议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发包人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ID),向承包人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项目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和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3.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50万元及以上类似文物平移(迁移)施工业绩。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人应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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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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